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上新了5个政府采购文件范本!具体包括:公开招标示范文本、竞争性谈判示范文本、竞争性磋商示范文本、询价采购示范文本、单一来源采购示范文本等五份示范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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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
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文件(范本)》的通知
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,各盟市财政局,满洲里、二连浩特市财政局,各采购代理机构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〉 的通知》(内财购规〔2022〕16号)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,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文件(范本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一、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对采购文件编制负有主体责任,应严格执行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》,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,科学规范编制采购文件。二、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文件(范本)》要求,并结合项目特点和采购方式在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”编制和发布项目采购文件。三、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(https://www.ccgp-neimenggu.gov.cn)“政采法规”栏目查阅、下载、使用采购文件(范本)。四、各级财政部门应提高认识,切实加强对采购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,优化细化监管措施,提升监管成效。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,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问题,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反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