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4月,小编有几件重要的事情要提醒大家:
1、4月30日前务必完成:
由单位代为办理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,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;
员工提供虚假的综合所得收入、扣除、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,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属于偷税,税务机关可以追缴税款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、5月31日前务必完成: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。
3、6月30日前务必完成:
(1)个税年度汇算将于6月30号截止,完不成的将会被罚,还影响信用!
(2)报送工商年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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